非甲烷总烃的采样依据分别为《环境空气 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-气相色谱法》(HJ 604-2017)与《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》(HJ 38-2017)。这两项方法标准对气袋清洗方式有明确规定:前者要求在采样现场用环境空气清洗,后者则需用采集的样品气清洗。因此,气袋不可提前在实验室清洗后再带到现场采样。
气袋清洗的目的是降低其对样品的吸附作用,所以需在采样现场用待采集的环境空气或废气进行清洗,以此减弱气袋的吸附能力,保障样品的代表性不受影响。
考虑到污染物浓度会随时间变化,气袋清洗的最佳时间应在采样前。但实际工作中,部分监测人员会提前将所有气袋清洗完毕再采样。严格来讲,这种做法会对样品代表性产生影响。个人建议应分开清洗气袋,尤其不要将多个不同时段采样所用的气袋一同清洗,避免因时间间隔过长造成影响。
转自:实验室经理人